南都訊 記者楊秀偉 打完麻將後腰椎病發,蓬江居民李先生怪罪於牌友馬先生,稱在牌桌上兩人發生口角時被對方推倒,訴至法院索賠各種損失約8萬元。經過江門市中級法院終審,李先生因未能提供證據證實其說法,索賠要求未被認可。   
  李先生2014年6月5日曾在蓬江區美景里一家麻將館與馬先生一起打麻將,離開後腰椎舊患複發,其後到市人民醫院、五邑中醫院治療,花費醫療費6.6萬餘元。李先生認為馬先生應對其舊患複發負責,因兩人在打麻將時曾發生口角,其間馬先生動手將其推倒。7月,李先生將馬先生訴至蓬江區法院,索賠醫療費、誤工費等損失約8萬元。
  馬先生在法庭上承認與李先生曾發生口角,但否認在爭吵過程中動手,拒絕承擔賠償責任。法院調查得知,兩人發生口角後被麻將館老闆勸解離開,警方調查時並未認定存在動手的情況。
  法院認為,原告李先生不能提供證據證實存在推撞行為,同時麻將館老闆和其他牌友稱並無推撞行為,因此法院認定馬先生在口角爭執時並未與李先生髮生肢体接觸。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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