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聲明:刊用《中國新聞周刊》辦公室出租稿件務經書面授權)
  陳室內設計永洲的案中案
  陳永洲一案,短短數日,幾番峰迴路轉,港式飲茶如過山車一般,至今仍未消停。
  “請放人”——10月23日,《新快報》以超越常規的字體和字號,在頭版刊登該報評論員文章,對跨省抓人的長沙警方隔空喊話。文章將反諷之功用得出神入化,副標題 “敝報雖小,窮骨頭,還是有那麼兩根的”更是罕有辦公室出租的民國風骨。
  原來,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,《新快報關鍵字排名》刊登18篇關於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負面報道,14篇署名為該報記者陳永洲。今年6月,中聯重科派代表去《新快報》協調,未果。10月18日,中聯重科“請”公司所在地長沙警方跨省把陳永洲帶走了。
  之所以說“請”,是因為網友通過分析車牌發現,警察是坐著中聯重科的奔馳商務車去抓人的。為營救自家記者,《新快報》不惜破釜沉舟,第二天又以同樣的規格“再請放人”。
  一時聲援聲四起。各路“硬骨頭”抓住“跨省抓人”不放,對“警權濫用”口誅筆伐,更擔憂“先抓後審”泛濫,“損害商業信譽”的罪名擴大化。
  連新華社都介入進來,發佈正式稿件《〈新快報〉記者被刑拘事件追蹤》,並用微博告誡長沙警方“真正做到依法、透明辦案”。中國記協也高調表示,維護新聞記者正當、合法的採訪權益。
  但是,僅兩天工夫,全盤大逆轉。
  10月26日,早晨6時許,央視播出長達9分鐘的《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失實報道》。鏡頭中,剃成光頭、身穿囚衣的陳永洲親口承認自己在向香港證監會、香港聯交所和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後收受了50萬元。其後,各地媒體紛紛轉載新華社《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道》的文章。
  在兩家中央級的媒體報道中,陳永洲承認在十多篇文章里,只有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下採訪完成的,其餘都是由他人提供現成文稿。由於在央視報道中出現了陳永洲簽署筆錄的部分鏡頭,其中一頁提及中聯重科的一家直接競爭對手三一重工。
  消息一齣,《新快報》從受害者變成譴責對象。10月27日,《新快報》在頭版刊登致歉文章。10月29日,羊城晚報報業集團派出工作小組整頓《新快報》。中聯重科一改頹勢,A股上漲6.24%,但高盛評級認為“基本面沒變”。三一重工則在人民網上表示與此事無關。許多媒體和專家更慶幸這幾天沒有急於公開表態,不然又趟了渾水。
  陳永洲案尚未終結,但其折射出的社會亂象,卻足以令人唏噓。
  媒體人羅昌平對此總結道:“中聯重科與競爭對手的惡鬥沒有在市場規制下進行,即使出現了糾紛,也沒有付諸司法程序;對於央視的倫理譴責,不妨也將《新快報》一併列入,兩者不同之處在於前者受制於權力,後者受制於金錢,或為權錢的交叉作用;同樣,中聯重科對於媒體行為的約束,也沒有通過民事訴訟進行,而是以警察權與監督權雙管齊下。”
  在一個法治國家,不管是公民、法人,還是政府部門、單位,基本底線都應該是知法、守法和依法辦事。守住底線有多難?從陳永洲案來看,陳永洲、《新快報》、中聯重科、長沙警方以及相關中央媒體,都有超越這條底線的嫌疑。
  “在法律的框架下解決問題”,雖然《新快報》對此大聲疾呼,但在這場博弈中,沒有真正的贏家,輸得最徹底的是法治理念——它被陳永洲、被《新快報》、被中聯重科及雙方援助團有意無意中傷害了。
  “養活一團春意思,撐起兩根窮骨頭。”《人民日報》特意借用《新快報》當初宣言中所引曾國藩詩,提醒同行,“允中守直的媒體風骨,時常被無孔不入的名韁利鎖綁架”。 本案中,記者陳永洲是食物鏈的末端,也是一顆最關鍵的棋子,一旦陳永洲收錢成了此案的基石,在此事實基礎之上,所有程序上的惡就都成立了。  (原標題:陳永洲案幾番峰迴路轉 多方博弈輸的是法治理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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